• 音乐系关于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2012年09月14日,作者:admin,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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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定范围

    我系大二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定条件

    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结合我系评定细则,学生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综合评定得分结果而定。

    综合评定得分=学习成绩综合分(90%)+综合素质量化分(10%);

    享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该学期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该学期无补考科目;

    3、无旷课、赌博、酗酒、吸烟、打架斗殴等违纪违规行为;

    4、综合素质量化分不低于90分(综合素质量化分每人基数为60分)。

    三、评定时间

    截止到9月20日,各班将上报材料交到音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上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和综合量化分排名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等方面。

    2、《音乐系学院奖学金评审名单上报表》纸质与电子版,纸质版的要求各班班主任签字,电子版表格发到632166627@qq.com。

    五、注意

    1、请各班根据《音乐系优秀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的名额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及时将有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各种材料、评审名单上报音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音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班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最终将奖学金学生名单张榜公示。如有疑问,应在1周内提出,1周后不再更改。

    附件:

    音乐系优秀奖学金名额分配公布.xls

    音乐系学院奖学金评审名单上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