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与演艺学院关于开展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优大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26年11月06日,作者及初审:,发布:学工办,点击:[]
  •  

    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7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彭时敏 何凤先

    副组长:冯 蜜 冉 明 潘广宇

    成 员:胥献伟 吕晓燕 唐清雄 黎珂君 李欣宸 王倩茹 王梦佳 张聿璐 王耀祥

    二、评选对象

    202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详见附件7。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详见附件8

    四、名额分配

    校优毕业生按2026 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省优毕业生按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3%的比例评选,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班级推荐

    (1)宣传动员阶段:广泛宣传,明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做好动员工作。

    (2)推选准备阶段:综合统计出相应的学习成绩、综合成绩;各班成立以带班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定小组,填写附件9《音乐与演艺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评定小组名单》,学生成员由2名学生干部和2名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学生自愿申报情况,确定出各评选项目的候选人。

    (3)民主推选阶段: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候选人在班会上进行民主推荐,公示1天。

    2.学院审核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议工作小组在各班级报送的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校优大推荐人选中进行评选,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

    六、奖处办法

    对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经学校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确认后至毕业离校前出现不能如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省优毕业生,学校将发文撤销其推荐资格、扣发证书并报教育厅备案。

    对校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如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院正式报学校撤销其校优毕业生称号。

    七、材料上交审核

    各班根据评选流程,经班级评议审核条件,按照校优大推荐名额上报辅导员。

    省级优秀毕业生报送材料:

    1.《音乐与演艺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评定小组名单》(附件9,电子档一份);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Excel 版;

    4.省优大个人优秀事迹(作为全校公示名单展示的支撑材料:结合自身经历撰写先进事迹,200-300 字,具体模板见附件4)电子档一份;

    5.省优大候选人照片(两寸免冠红底证件照,jpg 格式)。

    校级优秀毕业生报送材料:

    1.《音乐与演艺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评定小组名单》(附件9,同省优大);

    2.《四川文理学院202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附件5)(纸质档一份、电子档一份);

    3.《四川文理学院2027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档一份);

    4.校优大学生个人成绩单(纸质档一份)。

    以上材料由各班班长协助辅导员收集,并请各带班辅导员于2026年11月16日10:00 前报学院王倩茹老师处。

    八、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毕业生主要事迹及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音乐与演艺学院省优大、校优大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4.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优秀事迹模板

              5.四川文理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6.四川文理学院202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7.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8.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9.音乐与演艺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评定小组名单


    音乐与演艺学院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