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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1月14日 文章点击数:3901 【打印】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召开。为了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主办、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活动时间:
 11月15日至23日为投稿时间,请广大参赛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投稿,逾期不候。

三、作品要求:
    征文作品分诗歌、散文、杂文、记叙文、论文五类。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联系实际,思想内涵丰富,文字简洁流畅,抒发真情实感,内容积极健康。党的十八大相关文件可在“四川文理学院中特研究会”新浪微博上查阅。
文章必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套改、代笔(一经发现非本人创作,一律取消参评资格),避免套话、空话,篇幅以1000-4000字为宜。征文以A4纸打印,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学习十八大精神征文”字样,在右上角签署姓名和班级名称(姓名和班级名称应保持一定距离以有便于匿名评审)。

四、奖项设置:
    由学院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获奖名额将视征文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由党委宣传部在全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可向《四川文理学院报》推荐发表,同时编入研究会学习成果集。

五、投稿地址:
    电子稿件及纸质文档由各班统一收齐于11月23日,交到系团总支通讯部,联系人:袁碧云, 联系电话:15908382038。

 

 

                       音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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