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学生寝室文明条例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5月02日 文章点击数:4295 【打印】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教育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音乐系研究决定,特对音乐系学生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作如下规定:
一、入住公寓学生行为准则:
1、入住学生公寓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2、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严禁使用和存放电热器具(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严禁使用和存放明火器具(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火锅等)。
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内或楼内焚烧废弃物。
5、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煲、电热水器、热得快等)。
6、严禁在床头围,挂布帘,严禁在灯下乱挂物品,严禁在墙上乱钉钉子挂东西和张贴纸画,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
7、公寓内严禁燃点蜡烛,严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8、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活动。
9、公寓内不准酗酒聚餐,猜拳行令。
10、个人妥善保管好钱财及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现金应存入银行,以防被盗。
1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和熄灯就寝。
12、住宿期间,学生未经请假不准在外过夜,不准留宿非本楼人员,夜间晚归者要在管理室登记并讲明原因。
13、严禁互串公寓,未经允许,严禁男生进女生公寓楼,女生进男生公寓楼。
14、不准在公寓内饲养动物。
15、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打球,踢球,不准进行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集体活动。
16、严禁从公寓内往外抛掷瓶罐等杂物,不准乱泼乱倒,不准随地吐痰。
17、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毁,挪用和私自拆装公寓内的水,电,家俱及消防等器材和设施。
18、宿舍需合并,调整时,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19、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公寓卫生规范:
1、自觉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内务。
2、每周排定值日表,每日有专人值日。
3、宿舍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室内无蛛网,门窗玻璃清洁明亮。
4、地面干净,无痰迹,垃圾,积水,果皮,纸屑,瓶子,烟蒂等杂物;室内垃圾,杂物不许扫入楼道或堆在门口,要收入垃圾袋中,统一将垃圾袋放入垃圾桶里。
5、墙壁及门上无灰尘,脚印,球印,涂写,刻画,张贴物等,不乱拉绳子,乱钉钉子。
6、床铺干净整洁,无杂物,枕头放于叠好的被子上,上下左右要对称,摆放要整齐,统一,临近窗户的床铺靠窗户一侧摆放,临近房门的床铺靠门一侧摆放;床头不准围,挂布帘。
7、鞋子摆放整齐(有鞋架要上架,有阳台的要放置于阳台),脸盆放置床铺下并对称(有盆架要上架,有阳台的要放置于阳台),漱口杯,肥皂盒均整齐的放置在适当位置。
8、桌面整洁,无灰尘,无污渍,暖瓶,饭盒,水杯放置要整齐有序;书架上书籍摆放整齐,无杂物;椅子要靠桌子放置整齐。
9、室内床铺,衣柜等家俱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不得随意堆放大件物品(如箱,包等)。
10、其他规范以管理人员指导为准。
三、入住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后要按时就寝,不得在校外居住。
2、学生要注意人身安全,白天不得到学院围墙以外活动,晚上不能到无灯光的地方游逛玩耍。
3、学生在离、返学院时不得搭乘摩托车。
4、为了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校外饭馆就餐。
5、学生不得到学院施工场地活动。
二〇一二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