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留校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4年01月03日 文章点击数:7029 【打印】
各班级: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1月22日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放寒假,1月23日至3月1日学生公寓将施行假期管理模式。
寒假期间:全校所有学生公寓将进行能耗监管设备安装,莲湖西区1-5舍学生公寓将进行水管道维修,无法正常供水,莲湖西区11-16栋学生公寓及莲湖东区1-3栋学生公寓的空调热水设备将进行维修维护,寒假期间不再开放使用。
特别强调:2024年1月22日之前住,不需要办理留校手续
因此,学校通知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对个别确因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重大教学活动需延缓离校和留校住宿的,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履行假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住宿手续办理
(一)因学生(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留校住宿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并在申请书签字(纸质版),同时需家长同意(短信截图、微信截图等)(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祝成毅老师处;
(二)因学生(集体)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申请留校住宿的,依据活动组织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统一报学院领导进行审核签字加学院公章,交到祝成毅老师处;
(三)各班级将留校学生汇总登记表报祝成毅老师处;
(四)学生需签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
(五)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的时间为:1月3日—1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留校住宿学生管理
(一)莲湖西区6-10舍学生公寓假期留校学生安排在原寝室住宿,凭本人校园卡在假期间进出学生公寓。莲湖西区1-5舍、11-16舍及莲湖东区1-3舍留校住宿学生将集中调整至莲湖西区6-10舍空房间入住。
莲湖西区6-10舍学生公寓热水设备将于晚20:00-23:30定时供应,留校学生在规定时段内用水,不得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
(二)2024年1月9日12:00在学院楼1023召开留校学生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承诺书内容,教育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留宿异性、留校期间不得参与违纪违法活动,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
留校住宿期间学生公寓作息时间为:6:30(开门)-23:00(关门),留校同学须在23:00前归寝,否则视为晚归违纪,晚归三次以上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
(三)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动态去向,留校住宿学生如有提前离校者,应及时在宿管员处登记信息。原则上留校住宿的学生提前离校后不得中途再返校,个别学生确因有事返校需提前报备学院,由学院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沟通协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音乐与演艺学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