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困难毕业生申请就业帮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年04月23日 文章点击数:6529 【打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名额:10名
建档立卡的学生原则上全覆盖。目前学院毕业生中建档立卡的学生有8人,优先享受,相关名单单独发班级。
剩余的2个名额(不含建档立卡学生自愿放弃空出的名额),其他毕业生可申请,全院遴选。
二、申请对象
建档立卡、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毕业生。
三、证明材料
(一)建档立卡贫户以下证明材料任提供其一
1、建档立卡证明(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带有鲜章),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本所在页。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本所在页。
3、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4、学校资助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5、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
(二)城乡低保家庭以下证明材料任提供其一
1、低保证、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本所在页。低保证持有人只能为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其中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等之类的不算;
2、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所在页。
3、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
(三)本人残疾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
1、本人残疾证;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3、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
(四)残疾人家庭
1、家人残疾证;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本所在页。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本人及户主的户口本复印件。
3、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
(五)其它困难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材料(贷款合同上传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其他困难的毕业生材料。
四、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同学按自己所属类型提交相应材料【拍照截图的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到各班班长处,班长于4月25日11:00前将班级所有材料交到1023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黎珂君老师。
逾期不提交材料的,尤其是建档立卡户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