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3141 【打印】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现拟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1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学班。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实施。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5%+量化成绩5%)进入班级前30%,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成绩进入班级前50%;
2.学习成绩、体育成绩无不合格记录,以教务处学籍记录的第一次成绩为准,
3.未受过纪律处分。
4.没有拖欠学费、教材费、住宿费。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级应高度重视。由辅导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组成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的评定工作。
(二)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附件2、3、4、5、6、7),注意事项及填写模板详见附件8(严格按照模板填写,填写不合格的不予评选),候选名单班级公示2日。
(四)按时提交材料。各班务必于9月22日前将审批表(电子档)和汇总表(电子档)报送祝成毅老师,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