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3月24日 文章点击数:3899 【打印】
各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音乐与演艺学院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对象和条件
(一)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向学院学生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应当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通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且培养考察满一年。
(二)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活动,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在上一学年的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以学生第一次成绩为准)、综合测评排名不得低于班级的前50%,无挂科;
(五)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参与推荐团员人数的50%;
(六)无任何宗教信仰;
(七)推荐对象应是注册志愿者;
(八)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入选“青马工程”的学员(“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4.在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5.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二、“推优”的工作原则
1.学校团委联合党委组织部下发“推优”工作通知,统一部署,并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推优”工作要求,组织所属团支部实施。
2.“推优”工作以各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在带班辅导员的组织下进行,团支部委员原则上由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组成(总人数应为奇数),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3.若支委成员中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本次讨论时应予以回避。
三、“推优”的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大会情况详细、客观记录到《班团一体化工作手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收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带班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二)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团委逐级审核推荐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对象后,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备案。校团委审核备案后反馈到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根据反馈情况再按程序办理后续事宜。
2.发展对象推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通报给团总支,团总支根据要求组织各团支部按程序开展推优,团支部将推荐名单报团总支复核,团总支复核后将推优材料送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按程序开展后续事宜。
四、“推优”名额:见附件1
五、“推优”时间:3月24日-28日
各班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后,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组织部倪雅琪(电子邮箱1536757769@qq.com,联系电话:18935405823)。邮件标题:班级+推优名单,示例:19级5班推优名单。
六、“推优”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并严把“推优”对象审核关。如“推优”对象被团总支审核不符合条件,不再追加名额;
2.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对象,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3.各团总支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4.如发现推荐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班级 |
入党志愿书数量 |
入党积极分子名额 |
20.1 |
16 |
3 |
20.2 |
12 |
2 |
20.3 |
14 |
3 |
20.4 |
12 |
2 |
20.5 |
14 |
3 |
20.6 |
7 |
1 |
19.1 |
4 |
1 |
19.2 |
13 |
2 |
19.3 |
18 |
3 |
19.4 |
10 |
2 |
19.5 |
7 |
1 |
19.6 |
10 |
2 |
18.1 |
7 |
1 |
18.2 |
1 |
1 |
18.3 |
6 |
1 |
18.4 |
3 |
1 |
18.5 |
6 |
1 |
18.6 |
7 |
1 |
共青团音乐与演艺学院委员会
中共音乐与演艺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