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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董怀军 来源:音乐与演艺学院 发表于:2020年09月22日 文章点击数:3480 【打印】

各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音乐与演艺学院2020年下半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对象和条件

(一)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向学院学生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应当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通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且培养考察满一年

(二)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活动,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在上一学年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以学生第一次成绩为准)和对学生的量化考核排名不得低于班级的前50%,无挂科

(五)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参与推荐团员人数的50%;

(六)无任何宗教信仰;

推荐对象应是注册志愿者;

)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入选“青马工程”的学员(“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4.在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5.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二、“推优”的工作原则

1.学校团委联合党委组织部下发“推优”工作通知,统一部署,并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推优”工作要求,组织所属团支部实施。

2.“推优”工作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在带班辅导员的组织下进行,团支部委员原则上由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组成(总人数应为奇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3.若支委成员中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本次讨论时应予以回避。

三、推优的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大会情况详细、客观记录到《班团一体化工作手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收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带班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二)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团委逐级审核推荐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对象后,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备案。校团委审核备案后反馈到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根据反馈情况再按程序办理后续事宜。

2.发展对象推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通报给团总支,团总支根据要求组织各团支部按程序开展推优,团支部将推荐名单报团总支复核,团总支复核后将推优材料送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按程序开展后续事宜。

四、推优名额:见附件1

推优时间9月22日-24日
    各班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后,9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组织部雅琪(电子邮箱1536757769@qq.com,联系电话:18935405823)邮件标题:班级+推优名单,示例:19级5班推优名单。

推优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并严把“推优”对象审核关。如“推优”对象被团总支审核不符合条件,不再追加名额;
    2.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对象,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3.各团总支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4.如发现推荐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共青团音乐与演艺学院委员会

                                                      中共音乐与演艺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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