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通讯报道奖励措施
为了搞好我系通讯报道工作,加强对通讯社记者和通讯员的管理,调动全系学生参加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以班为单位作为一个通讯小组),特制定以下奖惩措施:
一、记者、通讯员每期完成稿件任务如下:
1、各班推选5名通讯员。
2、校通讯社记者完成12篇/期。
3、通讯员完成8篇/期,各班干部完成2篇/期。
4、记者、通讯员及干部完成基本任务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优干、优团、三好学生、优大等。
5、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小组长和先进记者从完成任务的相关人员中产生。
二、奖励标准如下:
(一)评定先进通讯小组
1、优秀通讯小组1名,奖金100元及奖状。
2、先进通讯小组2名,奖金50元及奖状。
(二)评选先进个人
1、优秀通讯小组长3名,奖金50元及荣誉证书。
2、优秀通讯员2—4名,奖金50元及荣誉证书。
3、先进记者2名,奖金50元及荣誉证书。
4、在完成规定任务后,被校广播室采用1篇,奖励2元。
5、校内外征文获奖者及在校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奖励50元。
6、在地级以上(含地级)刊物发表一篇文章奖励50—100元。
二〇一二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