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现拟评选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3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学班,新入学的专升本班级除外。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
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团学干部的推荐由学工办牵头负责。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三好学生成绩必须进入班级前30%(含30%),优秀学生干部进人班级前50%(含50%),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参评年度内无挂科(含学习成绩、体侧成绩、劳动成绩),学习成绩、体侧成绩以教务处的学籍记载的第一次成绩为准。
3.遵纪守法,参评学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活动和社会工作且表现优良。
5.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为人正直。
6.没有拖欠学费、教材费、住宿费。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级应高度重视。由辅导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组成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的评定工作。
(二)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附件2、3、4、5、6、7)。填写要求如下:
1.各类推荐审批表中的内容,全部电脑输入,不用手写;
2、表中的相关内容要客观准确、填写完整,填写要求严格参照填写模版(附件8)
(四)按时提交材料。各班班长负责材料收集、汇总,务必于9月18日前将审批表(电子档)和汇总表(电子档)报送带班辅导员,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