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演艺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一、入团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在校在籍学生。
2.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行先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则制度,上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勇于进取、乐于奉献、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无任何宗教信仰。
6.团员发展对象需已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评优良,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二、工作程序
1.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1月内,应当同申请人谈话。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批。
2.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
3.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至少3个月,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评优良,注册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年度不少于20小时),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拟定发展对象,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批。
4.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在专兼职团干部教师的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参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相关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1次评价,集体审议,表决决定(无记名投票),形成决议。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入团标准。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规定,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和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严格执行发展团员计划,不得超计划发展,不得跨领域、跨年度挤占挪用发展团员计划。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2.规范发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强化对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两倍左右掌握入团积极分子数量并动态管理。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确保新发展团员档案100%规范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入团仪式等开展情况需做好会议记录,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严格工作纪律。各团支部辅导员须负起主体责任,坚持“谁调控、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专人专责,重点解决基层团干部“不知不会、业务不熟”问题,规范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
各团支部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鼓励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申请入团,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负责培养教育。
各团支部将最终团员发展名单于2024年4月28日前发给唐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