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 11月11日起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本次南充营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营山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报名时营山县县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13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4日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24:00前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1、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
2、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未在本公告附件2列出的公招岗位结构化面试范围均以本条为准。采取其它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