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现拟评定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同学不参加。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参照《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各班评定人数见附件1。
评定按照2020-2021学年度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95%+量化成绩5%)进行评定;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以教务处学籍记录的第一次成绩为准。学生参评年度的成绩无不合格记录要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9月10日前,学生向其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 平均排名、发表文章、科研状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等方面情况。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组成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的评定工作。
(三)各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评定人员名单班级公示2日。
(四)9月13日前将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电子档)报送秘书部刘净同学处QQ:3087313703 ,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