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现拟评定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同学不参加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参照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各班评定人数见附件1。

评定按照2020-2021学年度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95%+量化成绩5%)进行评定;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以教务处学籍记录的第一次成绩为准学生参评年度的成绩无不合格记录要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9月10日前,学生向其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 平均排名、发表文章、科研状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等方面情况。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组成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的评定工作。

各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评定人员名单班级公示2日。

913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电子档)报送秘书部刘净同学处QQ:3087313703 ,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2、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